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
申报资料一级标题 | 申报资料二级标题 |
1.监管信息 |
1.1章节目录 1.2申请表 1.3术语、缩写词列表 1.4产品列表 1.5关联文件 1.6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1.7符合性声明 |
2.综述资料 |
2.1章节目录 2.2概述 2.3产品描述 2.4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2.5申报产品上市历史 2.6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|
3.非临床资料 |
3.1章节目录 3.2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3.3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3.4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3.5研究资料 3.6非临床文献 3.7稳定性研究 3.8其他资料 |
4.临床评价资料 |
4.1章节目录 4.2临床评价资料 4.3其他资料 |
5.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|
5.1章节目录 5.2产品说明书 5.3标签样稿 5.4其他资料 |
6.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|
6.1综述 6.2章节目录 6.3生产制造信息 6.4质量管理体系程序 6.5管理职责程序 6.6资源管理程序 6.7产品实现程序 6.8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、分析和改进程序 6.9其他质量体系程序信息 6.10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文件 |
一、监管信息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申请表
按照填表要求填写。
(三)术语、缩写词列表
如【rú】适【shì】用【yòng】,应当根据注册【cè】申报资【zī】料的实际情况,对其中出【chū】现的需要明【míng】确含义的术语或缩写词进行定义。
(四)产品列表
以表格形式列出拟申报产【chǎn】品的型【xíng】号、规格【gé】、结构及组成、附【fù】件,以及每个型号规格【gé】的【de】标识(如型号【hào】或部件的【de】编号,器械唯【wéi】一标识等)和描述说明【míng】(如尺寸、材质等)。
(五)关联文件
1.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供:
(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。
(2)按照《创新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【qì】械特别【bié】审查程序》审批的境内【nèi】医疗器【qì】械申请注【zhù】册时,应当提交通过创【chuàng】新医疗器械【xiè】审查的相关说明。
(3)按【àn】照【zhào】《医【yī】疗器【qì】械应急审批程序》审批的医疗器械【xiè】产品申请【qǐng】注册时【shí】,应当提交【jiāo】通过【guò】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相关说明。
(4)委托其【qí】他企业生产的,应当提供受托企业资格【gé】文【wén】件(营【yíng】业执照副本【běn】复印件)、委【wěi】托合同【tóng】和质【zhì】量协议。
(5)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通过其在境【jìng】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【zhào】进口医疗器械【xiè】产品在中国【guó】境内企业生产有关规定【dìng】申请注册时,应当提【tí】交【jiāo】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同意注册【cè】申报的声明或授权【quán】文件;还【hái】应提供【gòng】申【shēn】请人与进口【kǒu】医疗【liáo】器械注【zhù】册人的关【guān】系(包括【kuò】法律责【zé】任)说明文件,应当【dāng】附【fù】相关【guān】协议【yì】、质量责任、股权证【zhèng】明等文【wén】件。
2.境外申请人应当提供:
(1)企业【yè】资格证明文件【jiàn】: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所【suǒ】在【zài】国家(地【dì】区)公司登记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或医疗器械主【zhǔ】管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境外申请人存续且具【jù】备相应医疗器【qì】械生产资格【gé】的证【zhèng】明【míng】文【wén】件;或第三方认证机【jī】构为境外申请人出具的能够【gòu】证明境外申【shēn】请人【rén】具备相【xiàng】应【yīng】医【yī】疗器械生产资格的证明文【wén】件【jiàn】。
(2)境外【wài】申请【qǐng】人注册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(地区)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械主管【guǎn】部门出具【jù】的准许【xǔ】该产品上市【shì】销售的证明文件,未在境外申请【qǐng】人【rén】注【zhù】册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【jiā】(地区)上市的创【chuàng】新医疗【liáo】器械可以不提交。
(3)境外申【shēn】请人注【zhù】册地或者生产地所【suǒ】在【zài】国家(地【dì】区)未【wèi】将该【gāi】产品作为医疗器【qì】械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的,申请人需【xū】要提供【gòng】相关文件,包括注册【cè】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(地【dì】区【qū】)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【de】证明【míng】文件,未在境外申请人注册【cè】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(地区)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交。
(4)在中国【guó】境内【nèi】指定代理【lǐ】人【rén】的【de】委托书、代理人承诺书及营【yíng】业【yè】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(5)按照《创新医疗【liáo】器械特别【bié】审查程序【xù】》审【shěn】批【pī】的进口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,应当【dāng】提交通【tōng】过创新医【yī】疗器【qì】械审查的相关说明。
(6)按照《医【yī】疗器械应急【jí】审批程序》审批的进【jìn】口【kǒu】医疗器械【xiè】产【chǎn】品申请注册【cè】时,应当提交通过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相关说明【míng】。
(7)委【wěi】托其他企【qǐ】业生产的,应当提供受托【tuō】企业【yè】资格文【wén】件、委【wěi】托合同和质量协议。
3.主文档授权信
如【rú】适用,申请人【rén】应当对主文档引用的【de】情况进行说【shuō】明。申请【qǐng】人应当提交由主【zhǔ】文档所有【yǒu】者或其备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授【shòu】权【quán】申【shēn】请人引用主文档信息的授权信【xìn】。授【shòu】权信中【zhōng】应【yīng】当包括引用【yòng】主文档的【de】申【shēn】请人信息、产品名称、已备【bèi】案的主文档编号、授权引【yǐn】用的主文【wén】档页码/章节信息等【děng】内容。
(六)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
1.在产品申报前【qián】,如果【guǒ】申请人与监管机【jī】构针对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了【le】沟【gōu】通,或者申报产【chǎn】品与既【jì】往注册申报相关。应当【dāng】提供下【xià】列内容(如适用):
(1)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申报前沟通。
(2)既往注册申报产品的受理号。
(3)既往【wǎng】申报前沟通【tōng】的相关【guān】资料,如既往申报会议【yì】前提交的信息、会【huì】议议【yì】程、演示【shì】幻灯片、最终【zhōng】的会议纪要、会议中待办事【shì】项的【de】回复,以及【jí】所有与申请【qǐng】相关的电子邮件【jiàn】。
(4)既往【wǎng】申报(如自行撤销【xiāo】/不予注册上市【shì】申请【qǐng】、临床试【shì】验审批【pī】申请【qǐng】等)中监管机构已明确的相关问题。
(5)在申报前【qián】沟【gōu】通中,申请人【rén】明确提出的问题,以及监管机【jī】构提供的建议。
(6)说明在本次申报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。
2.如不适用,应【yīng】当明【míng】确声明申【shēn】报产品没有【yǒu】既往申报和/或申报前【qián】沟通。
(七)符合性声明
申请人应当声明下列内容:
1.申【shēn】报产品符合《医疗器械注【zhù】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和【hé】相关【guān】法规的要【yào】求。
2.申报产品符合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有关分类的要求。
3.申报产品【pǐn】符合现【xiàn】行国家【jiā】标准、行【háng】业标准,并提供符合标准的【de】清单。
4.保证所【suǒ】提交资【zī】料的【de】真实【shí】性(境内产品由申请人【rén】出具,进口产品【pǐn】由【yóu】申请【qǐng】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)。
二、综述资料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概述
1.描述申报产品的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。
2.描述【shù】申报【bào】产品的管理类别,包【bāo】括:所属分类【lèi】子目【mù】录名称、一级产【chǎn】品类别【bié】、二级【jí】产品类别,管理类别【bié】,分类编码。
3.描述申报产品适用范围。
4.如适用,描【miáo】述有【yǒu】关申报产【chǎn】品的背景信【xìn】息概述或特别细节,如【rú】:申报【bào】产品的历史【shǐ】概述、历次提交的信息【xī】,与其他经批【pī】准上市产品【pǐn】的关系等。
(三)产品描述
1.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
(1)无源医疗器械
描述工作原【yuán】理、作【zuò】用机理【lǐ】(如适用【yòng】)、结构及【jí】组成【chéng】、原【yuán】材料(与使用者和/或患者直接或间接【jiē】接【jiē】触的材料成分【fèn】;若器械中包含生物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或衍【yǎn】生【shēng】物【wù】,描述物质来源和原材【cái】料、预期【qī】使用目【mù】的、主要作用方【fāng】式;若器械中包【bāo】含活性药物成【chéng】分【fèn】(API)或药物,描述【shù】药【yào】物名称、预期使用目的、主要作用方式、来源)、交付状【zhuàng】态及灭菌方式【shì】(如适用,描述灭菌实施【shī】者、灭菌【jun1】方法【fǎ】、灭菌有效期),结【jié】构示意图和/或产品图示、使用方法【fǎ】及【jí】图示(如适用)以及区【qū】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【tè】征等内容【róng】。
(2)有源医疗器械
描述工【gōng】作原【yuán】理、作用机理(如适用【yòng】)、结构及【jí】组成、主要【yào】功能【néng】及其组【zǔ】成部件(如关键组件和【hé】软件【jiàn】等)的功能、产品图示(含标识、接口、操【cāo】控面【miàn】板、应用【yòng】部分等细节【jiē】),以及【jí】区别于其【qí】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【děng】内容。含有多个组成部分的,应说明其连【lián】接【jiē】或组装关系。
2.型号规格
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,应当明【míng】确各型【xíng】号规格的【de】区别。应当采用【yòng】对比表或带有说【shuō】明性文字的图片【piàn】、图【tú】表【biǎo】,描述各种【zhǒng】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【chéng】(或配置)、功【gōng】能、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、技术【shù】参【cān】数等内容。
3.包装说明
(1)说明所有产【chǎn】品组【zǔ】成的包装信【xìn】息。对于无菌医疗器械,应当说明【míng】其【qí】无菌屏障系统的信息;对于具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医【yī】疗器械,应当说明保持其微生物限【xiàn】度的包【bāo】装信息。说【shuō】明如何确保最终使【shǐ】用者【zhě】可清【qīng】晰地辨【biàn】识【shí】包装的完整【zhěng】性【xìng】。
(2)若使用者在进行灭菌前【qián】需【xū】要包装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械或附【fù】件时,应当提供正确包【bāo】装的信息(如材料【liào】、成【chéng】分和尺寸等)。
4.研发历程
阐述【shù】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【mù】的。如有参【cān】考的同类【lèi】产品或【huò】前【qián】代【dài】产品【pǐn】,应当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【dài】产品的信息,并说明【míng】选择其作为研【yán】发参考的原因。
5.与同类和/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
列表比【bǐ】较【jiào】说明申报产品与同【tóng】类【lèi】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和【hé】/或前代产品在工【gōng】作原理、结构组成【chéng】、制造材料、性能指标【biāo】、作【zuò】用方式(如植入、介入),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【miàn】的异同。
(四)适用范围和禁忌证
1.适用范围
(1)应当【dāng】明【míng】确申【shēn】报产品可提供【gòng】的治疗或诊断功【gōng】能,可描述其医【yī】疗过【guò】程(如体内或体外诊断、康复治疗监测、避孕【yùn】、消毒等),并写明申报产【chǎn】品诊断【duàn】、治疗【liáo】、预防、缓【huǎn】解或治愈的疾病或病【bìng】况【kuàng】,将要监【jiān】测【cè】的参数和其【qí】他与适用范围相【xiàng】关的考虑。
(2)申报产品【pǐn】的预期用途,并描述其适用的医【yī】疗阶段(如【rú】治疗后的【de】监【jiān】测【cè】、康【kāng】复等)。
(3)明【míng】确目标【biāo】用【yòng】户及其操作或使【shǐ】用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/知【zhī】识/培【péi】训。
(4)说明产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重复使用。
(5)说明与其组合使用实现预期用途的其他产品。
2.预期使用环境
(1)该产品预期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的地点,如医疗机构、实【shí】验室、救护车、家庭等。
(2)可能影响其【qí】安全性和有效【xiào】性的环境【jìng】条件,如温【wēn】度【dù】、湿度、压力、移动、振动【dòng】、海【hǎi】拔等。
3.适用人群
目标患者人群的信【xìn】息(如成人、新生【shēng】儿、婴儿或者【zhě】儿【ér】童【tóng】)或无预【yù】期治疗特定人群的声明,患者选择标准的【de】信息,以及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过程中需要【yào】监测的【de】参数、考虑的因素。
如申报产品目标患【huàn】者人群包【bāo】含【hán】新生儿、婴儿或【huò】者儿童,应当描述预期使用申报【bào】产品【pǐn】治疗、诊【zhěn】断、预防【fáng】、缓解【jiě】或治愈疾病、病况的非成人特定群体。
4.禁忌证
如适【shì】用【yòng】,通过风【fēng】险/受益评估后,针【zhēn】对某些疾病、情况或特定【dìng】的人群【qún】(如【rú】儿童、老【lǎo】年人、孕妇及哺【bǔ】乳期妇女、肝肾功能不全者),认为【wéi】不推荐使用该产【chǎn】品,应当明确说明。
(五)申报产品上市历史
如适用,应当提交申报产品的下列资料:
1.上市情况
截至提【tí】交注册申请前,申报产【chǎn】品在各国家或地区【qū】的上市批准时【shí】间【jiān】、销售情况。若申报产品在不同国家或【huò】地区上【shàng】市时有差【chà】异(如设计、标签【qiān】、技术参数等【děng】),应当逐一描述。
2.不良事件和召回
如适用【yòng】,应当以列表形式分别对【duì】申报产品上市后发【fā】生的不【bú】良【liáng】事【shì】件、召回的发生时间以及每【měi】一种情况下申【shēn】请人采取的【de】处理【lǐ】和解决方案,包括主动控制产品风险的措施,向医【yī】疗器械不良事件【jiàn】监【jiān】测技术【shù】机构【gòu】报告【gào】的情况,相关【guān】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【miáo】述。
同时,应当对上述不良事【shì】件、召【zhào】回进行分【fèn】析评价,阐明不良事件【jiàn】、召回发【fā】生的原因并【bìng】对其安全【quán】性、有效性的影响【xiǎng】予以【yǐ】说明。若【ruò】不良事件、召回数量大,应当根据事件【jiàn】类型总结每【měi】个【gè】类型【xíng】涉及的数量【liàng】。
3.销售、不良事件及召回率
如适用,应当提交申报产品【pǐn】近【jìn】五年在【zài】各【gè】国家(地【dì】区)销售数量的【de】总结【jié】,按以下方式提供在各国【guó】家(地【dì】区)的不良【liáng】事件、召回比【bǐ】率,并进行比率计算关【guān】键分析。
如:不【bú】良【liáng】事【shì】件发生率=不良事【shì】件数量÷销【xiāo】售数量【liàng】×100%,召回发生率=召回数量【liàng】÷销售数量×100%。发生【shēng】率可以采【cǎi】用每使用患【huàn】者年或每使用进行计算,申请人应当描【miáo】述发【fā】生率【lǜ】计算方法【fǎ】。
(六)其他需说明的内容
1.如适用【yòng】,明确与申报产品联【lián】合使【shǐ】用实现预期用途的其【qí】他产品的【de】详细信【xìn】息。
2.对于已【yǐ】获得【dé】批准【zhǔn】的【de】部件或配合使用的【de】附件【jiàn】,应当提供注【zhù】册证编号和【hé】国家药监局【jú】官方网站公布的注册证信息。
三、非临床资料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产品风险管理资料
产品风险管理资料是【shì】对产品的风险管理过程及其评审的结果予以【yǐ】记录所【suǒ】形成的资料【liào】。应当提供【gòng】下【xià】列内容,并说【shuō】明【míng】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【hài】的下列各个【gè】过程的可追【zhuī】溯性【xìng】。
1.风险分析:包【bāo】括医【yī】疗器【qì】械【xiè】适用范【fàn】围和与安【ān】全性有关特征的识别、危害的识【shí】别【bié】、估计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。
2.风险评价:对于【yú】每个已识【shí】别【bié】的危害【hài】处境【jìng】,评价和决定是否【fǒu】需要降低【dī】风险,若需要,描述如何【hé】进行相应风险控制。
3.风险控制:描述为降低风险所执行风险控制的相关内容。
4.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。
5.与产品受益相比,综合评价产品风险可接受。
(三)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
说【shuō】明产品符合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安【ān】全和性能基【jī】本原【yuán】则清单》(见附件9)各项适用【yòng】要求所采用的方法,以及证【zhèng】明其符合性的【de】文【wén】件。对于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安全和【hé】性能基本原则清单》中【zhōng】不适用的各项要求,应【yīng】当说明理【lǐ】由【yóu】。
对于包【bāo】含在产【chǎn】品注册【cè】申报资料中的文件【jiàn】,应【yīng】当说明其在申【shēn】报资料【liào】中的具体位置;对于【yú】未包含【hán】在产品注【zhù】册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资料中的文件,应当注明该证据文件【jiàn】名称【chēng】及【jí】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【hào】备查。
(四)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
1.申报产品适用标准情况
申【shēn】报产品【pǐn】应当【dāng】符合适用的强制性标准。对于强制性行业【yè】标【biāo】准,若申报产品结【jié】构【gòu】特征、预期用途、使用方式【shì】等与强【qiáng】制性标准【zhǔn】的适用范围不一致,申【shēn】请人应当提出不【bú】适用强制性【xìng】标准【zhǔn】的说明【míng】,并提供经【jīng】验证的证明性资料。
2.产品技术要求
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。
3.产品检验报告
可提交以下任一形式的检验报告:
(1)申请人出具的自检报告。
(2)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。
(五)研究资料
根据【jù】申报【bào】产【chǎn】品适用范围和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特征【zhēng】,提供【gòng】非临床研【yán】究综述,逐项描述所开展【zhǎn】的研究,概述研究方法和研究【jiū】结论。根据非临床研究综述【shù】,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,各项研究可【kě】通【tōng】过【guò】文献研究、实【shí】验室研究、模型研究等【děng】方式开【kāi】展,一般应当包含【hán】研究方【fāng】案、研究报告。采用建【jiàn】模研究的,应当提供【gòng】产品建模研究【jiū】资【zī】料。
1.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
(1)应当提【tí】供产品化学/材料【liào】表【biǎo】征【zhēng】、物理【lǐ】和/或机械【xiè】性【xìng】能【néng】指标的确定依据、设计输入来源以及【jí】临床意义【yì】,所采用【yòng】的标准或方法、采用的原因及理论【lùn】基础。
(2)燃爆风险
对于暴露于易燃、易爆物【wù】质或与其【qí】他可燃物、致【zhì】燃物联【lián】合使用的医疗器械【xiè】,应【yīng】当提供【gòng】燃爆【bào】风【fēng】险研究资料,证明在正常状态及单一故障状态【tài】下,燃爆【bào】风险【xiǎn】可接受。
(3)联合使用
如申报【bào】产品预期与【yǔ】其他医疗器械、药品、非医疗器械【xiè】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联合使用实现同一预期用途,应当提【tí】供证明联合使用安全有效【xiào】的研究【jiū】资料,包括互联【lián】基本信【xìn】息(连接类型【xíng】、接口【kǒu】、协【xié】议、最低性能)、联合使用【yòng】风险及控制措施【shī】、联合使用上【shàng】的限制【zhì】,兼容性研究等。
联合【hé】药物使用的,应当提供药物相容性研究【jiū】资料,证明药【yào】品和器械联合使用的性能符【fú】合其适【shì】应【yīng】证【zhèng】和【hé】预期【qī】用途。
(4)量效关系和能量安全
对【duì】于向患者提供【gòng】能量或物【wù】质治疗的【de】医疗【liáo】器械,应当提供量【liàng】效关系【xì】和能量【liàng】安全性【xìng】研究【jiū】资料【liào】,提供【gòng】证明治【zhì】疗参数设置的安全性、有效性、合理性,以及除预【yù】期靶组织外,能量不【bú】会对正常组织造成不可接受的【de】伤害的研究资料【liào】。
2.电气系统安全性研究
应当提供【gòng】电气安全【quán】性【xìng】、机械和环【huán】境保护以及【jí】电磁兼【jiān】容性的研究【jiū】资料,说明适用的标准以【yǐ】及开展的研究。
3.辐射安全研究
对于具有辐射或潜在辐射危害(包括【kuò】电离【lí】辐【fú】射和非【fēi】电离辐射)的【de】产品,应【yīng】当提供辐射安全的研究资料,包【bāo】括:
(1)说明符合的【de】辐【fú】射安【ān】全通用及【jí】专用标准,对于标准中的不适用【yòng】条款应【yīng】详细说明【míng】理由;
(2)说明辐射的类型并【bìng】提供辐射【shè】安全验证资【zī】料,应确保辐【fú】射能【néng】量、辐射分布以及其他辐【fú】射关【guān】键特【tè】性能够得到【dào】合理的控制和调整【zhěng】,并可在【zài】使用过程中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预【yù】估、监控。(如【rú】适用)
(3)提供减少使用者【zhě】、他人【rén】和【hé】患者在运输、贮存【cún】、安装、使用中辐射【shè】吸收剂量的防【fáng】护措施,避免误【wù】用的方【fāng】法。对于【yú】需要【yào】安装的产品,应当明确有关验【yàn】收【shōu】和性能测试【shì】、验【yàn】收标准及维护【hù】程序的信息。
4.软件研究
(1)软件
含【hán】有软件组件的产品和【hé】独立【lì】软【ruǎn】件,应当提供软件【jiàn】的研究【jiū】资料【liào】,包括基本信息、实现过【guò】程、核心功能【néng】、结论等内容,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安全性级【jí】别(严重、中等、轻【qīng】微)。其中,基本信息包括【kuò】软件标识、安全【quán】性级别、结构功能、物理拓扑【pū】、运行环【huán】境、注册历史【shǐ】,实【shí】现过程包括【kuò】开发概况【kuàng】、风险管理、需求规范、生存周期、验证与确认、可追【zhuī】溯【sù】性分析、缺陷【xiàn】管【guǎn】理、更【gèng】新历【lì】史,明确核【hé】心功能、核心算法【fǎ】、预【yù】期用途的对【duì】应关系。
(2)网络安全
具【jù】备电子【zǐ】数据交换、远程控制【zhì】或【huò】用户访问功能的独立【lì】软件和含有软件组【zǔ】件的产品【pǐn】,应当提供网络安全【quán】研究资料,包括基本信【xìn】息、实现过程、漏洞评估【gū】、结【jié】论等内容【róng】,详【xiáng】尽【jìn】程度取【qǔ】决于【yú】软件安全性【xìng】级别。其中,基本信息包括软件信息【xī】、数据架构、网络【luò】安全能力【lì】、网络【luò】安【ān】全补丁、安全软件,实现过程包括风【fēng】险管理、需求规范、验证与确认、可追溯性分析、更新【xīn】维护计划,漏【lòu】洞评估明确【què】已知漏洞相【xiàng】关信【xìn】息。
(3)现成软件
产品若【ruò】使用现成软【ruǎn】件,应当根据现成软件的类型【xíng】、使用方【fāng】式等情况【kuàng】提供相应软【ruǎn】件研【yán】究资料和网络安全研究资【zī】料。
(4)人工智能
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若采用深度学习等人【rén】工智能技术【shù】实【shí】现预期功能与【yǔ】用途,应当【dāng】提供算法研究资料【liào】,包【bāo】括【kuò】算法基本信息、数据收集、算法【fǎ】训练、算法性能评【píng】估等内容。
(5)互操作性
产【chǎn】品若通过电【diàn】子【zǐ】接口【kǒu】与其他医疗器【qì】械或【huò】非医疗器械【xiè】交换并使用信息,应当提供互操【cāo】作性研究资料,包括基本【běn】信息、需求规【guī】范、风险管理、验证与确认、维【wéi】护计划等【děng】内容。
(6)其他
产品若采用移【yí】动计算、云【yún】计算、虚拟现实等信息【xī】通信技【jì】术实现【xiàn】预期功能与用【yòng】途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提供相【xiàng】应技术研究资料,包括【kuò】基本信息【xī】、需求规范、风【fēng】险管理、验证与确【què】认、维护计划等内【nèi】容。
5.生物学特性研究
对【duì】于与患者【zhě】直接或间接接触【chù】的器械,应当进行生物【wù】学评价。生物学【xué】评价资【zī】料应当包括:
(1)描述【shù】产品所用材料【liào】及与人体接触性质,设计和【hé】生产过程【chéng】中可能引入的【de】污染物和残留物,设计和生产【chǎn】过【guò】程中可能产生的析出物(包括滤沥物和/或蒸发物)、降解产物、加【jiā】工【gōng】残留物,与医【yī】疗器械【xiè】直接【jiē】接触的包装材料等【děng】相关信息。
(2)描述申【shēn】报产品的物理和/或化学信息并考虑材料【liào】表征【zhēng】(如适用),如器【qì】械的物理作【zuò】用可能产生生物学风险,应【yīng】当进行评价。
(3)生物学评价的策略、依据和方法。
(4)已有数据和结果的评价。
(5)选择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。
(6)完成生物学评价所需的其他数据。
若医疗器【qì】械材料可能释放颗粒进入【rù】患者【zhě】和【hé】使用者体内,从而产生【shēng】与颗粒尺寸和性质相关风【fēng】险【xiǎn】,如纳米材料,对所有包【bāo】含、产生【shēng】或由其组成【chéng】的医疗【liáo】器械,应当【dāng】提供【gòng】相关生物学风险研究资料【liào】。
若根据申报产品预期用途【tú】,其会被人体吸【xī】收、代谢,如【rú】可吸【xī】收产【chǎn】品,应当提【tí】供所用材料【liào】/物质与人体组织【zhī】、细胞【bāo】和体液之间相【xiàng】容性的研究资料。
6.生物源材料的安全性研究
对于【yú】含有同【tóng】种异体材料、动【dòng】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等具【jù】有生物安全风险的产品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提供相应生物安【ān】全性研究资料【liào】。
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应当包括:
(1)相应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或物质的情况【kuàng】,组织、细胞和【hé】材料的获取、加工、保存【cún】、测试【shì】和处理过程。
(2)阐述来源,并说明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【chú】病毒和/或传【chuán】染性因子的工艺【yì】过程【chéng】,提供【gòng】有效性验证数据或【huò】相关资料。
(3)说【shuō】明降低免疫原性物【wù】质的方法【fǎ】和/或【huò】工【gōng】艺过程,提供质量控制指标与验证性实验数据【jù】或相关资【zī】料。
(4)支持生物源材料安全性的其他资料。
7.清洁、消毒、灭菌研究
(1)生产企【qǐ】业灭【miè】菌【jun1】:应当明确灭菌工艺(方法和参数)和无菌【jun1】保证水平(SAL),并提供【gòng】灭菌【jun1】验证及确【què】认【rèn】的相关研究【jiū】资料【liào】。
(2)使用者灭菌:应当明确推荐的灭菌【jun1】工艺(方法和参【cān】数)、所【suǒ】推荐灭菌工【gōng】艺【yì】的确定依据以及验证的【de】相关【guān】研【yán】究【jiū】资【zī】料【liào】;对可【kě】耐受两【liǎng】次或多次灭菌的产品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提供产品所推荐灭【miè】菌工【gōng】艺耐受性的研究资料。
(3)使用者清洁和消【xiāo】毒【dú】:应当明确推荐的清洗和【hé】消毒工艺(方【fāng】法和参数)、工艺【yì】的【de】确定依据以及验证【zhèng】的相关【guān】研究资料。
(4)残留【liú】毒性:若产【chǎn】品经灭菌或【huò】消毒后可【kě】能【néng】产生残留物质,应当【dāng】对灭菌或【huò】消【xiāo】毒后的产品进行残留毒性的研究,明确残留物信【xìn】息及【jí】采【cǎi】取的【de】处理方法【fǎ】,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。
(5)以非无菌状【zhuàng】态交【jiāo】付,且使用前需灭菌的医疗器【qì】械【xiè】,应当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证明包装【zhuāng】能减少产品受到微生【shēng】物污染的【de】风险,且【qiě】适用于生【shēng】产企业规定灭菌方【fāng】法的研究资料。
8.动物试验研究
为避免开展不必【bì】要【yào】的动物【wù】试验【yàn】,医疗器械是【shì】否开展动物试验研究应当进行科学决【jué】策,并提【tí】供论证/说【shuō】明资料。经决策需通过动物试验研【yán】究验【yàn】证/确认产品风险控制【zhì】措施有效性的,应当【dāng】提供动【dòng】物试验研究资【zī】料,研究资料应【yīng】当包括试验【yàn】目的、实验动【dòng】物信【xìn】息、受试器【qì】械和对照【zhào】信息、动物数【shù】量、评【píng】价指标【biāo】和试验【yàn】结果、动物【wù】试【shì】验设计要素的确定依据等内【nèi】容。
9.证明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。
(六)非临床文献
提供【gòng】与【yǔ】申报产品【pǐn】相关的已发表的非临床【chuáng】研究(如【rú】尸【shī】体研究、生物力【lì】学研究【jiū】等)文献/书【shū】目列表【biǎo】,并【bìng】提供相关内容的复印件(外文应同时提供翻译件)。如未检【jiǎn】索到与申报产品【pǐn】相关的非临床文献/书目,应当提【tí】供相【xiàng】关的声【shēng】明【míng】。
(七)稳定性研究
1.货架有效期
如适用【yòng】,应当提供货架【jià】有效期【qī】和【hé】包装【zhuāng】研究资料,证【zhèng】明在【zài】货架有效期内,在生产企业规定的【de】运输贮存条件下,产品【pǐn】可保持性能功能满足使用要【yào】求,具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产品还应【yīng】当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,以无菌【jun1】状态交付的【de】产【chǎn】品还【hái】应保持【chí】无菌状态。
2.使用稳定性
如适用,应当提供使【shǐ】用稳定性/可【kě】靠性研究【jiū】资料,证明在【zài】生产企【qǐ】业规定【dìng】的使【shǐ】用期限【xiàn】/使【shǐ】用次数内,在正【zhèng】常使用、维护和校准(如适用)情况【kuàng】下,产品的性【xìng】能功能满足使用要【yào】求【qiú】。
3.运输稳定性
应当【dāng】提供运输稳定性和包装研究资料,证明在生产企业规定的运输条件下,运输过程中的环境【jìng】条件(例如:震动、振动、温【wēn】度和湿【shī】度的波动【dòng】)不会对【duì】医疗器械的特性【xìng】和性【xìng】能,包【bāo】括完【wán】整性【xìng】和清【qīng】洁度,造成不【bú】利影响【xiǎng】。
(八)其他资料
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【de】第二【èr】类【lèi】、第三类医疗器械,申请人应当【dāng】按照《列【liè】入免【miǎn】于进行临床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医【yī】疗器械目录【lù】产【chǎn】品对比说明【míng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指导原则》,从基【jī】本原理、结构组成、性能、安【ān】全性、适用范围等方面,证明产【chǎn】品的【de】安全有效性。
对于一【yī】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,还应当提【tí】供证明其【qí】无【wú】法重复使用的支持性资【zī】料。
四、临床评价资料
需【xū】要进行临【lín】床评价的第二类、第【dì】三类医疗器械,按【àn】照相关要求提供临床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资料。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临床评价资料
1.产品描述【shù】和研【yán】发背景:包括申报【bào】产【chǎn】品基本信息、适用范围、现有的诊断或治疗【liáo】方法及涉及【jí】医疗器【qì】械【xiè】的临床应用情况、申报产【chǎn】品与现有诊断或治疗方法【fǎ】的关【guān】系、预期达到的临【lín】床疗效【xiào】等。
2.明确临床评【píng】价涵【hán】盖的范围,申【shēn】报产品【pǐn】中如有可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部分,描【miáo】述其结构【gòu】组成并说【shuō】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【jià】的理【lǐ】由。
3.临床【chuáng】评价路径:根据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、技【jì】术特征【zhēng】、已有【yǒu】临床数【shù】据等具体情况,选【xuǎn】择【zé】恰当的临床评价路径【jìng】,包括同品【pǐn】种临床【chuáng】评价路径和【hé】/或临床试验路径。
4.若通【tōng】过同品种临床评价路径进行【háng】临床评价,应当提交申报产品与同品种【zhǒng】医疗【liáo】器械【xiè】在适用范围、技术特征、生物学【xué】特性【xìng】方【fāng】面【miàn】的对比资料;应当对【duì】同品【pǐn】种医疗【liáo】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【háng】收集、评估和分析,形成临床证【zhèng】据。如适用,应当描【miáo】述申报产品与【yǔ】同品【pǐn】种医疗器械的差异,提【tí】交【jiāo】充分的科【kē】学证【zhèng】据证明二者具有相【xiàng】同的安【ān】全【quán】有效性【xìng】。
5.若通过【guò】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,应【yīng】当提交临床试验方案【àn】、临床【chuáng】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同意开【kāi】展临【lín】床试验的书面意见【jiàn】、临床试验报告、知情同【tóng】意【yì】书样【yàng】本【běn】,并附临床【chuáng】试验数【shù】据库【kù】(原始数据库、分析数据库、说【shuō】明性文件【jiàn】和程序【xù】代码)。
(三)其他资料
如适用,提供相应项目评价资料的摘要、报告和数据。
五、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
(一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二)产品说明书
1.应当【dāng】提交产品说明【míng】书,内容应当符【fú】合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说明书和【hé】标签管【guǎn】理规定【dìng】》和相【xiàng】关法【fǎ】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【wén】件、强制【zhì】性标准的要求。
2.境外申请人应当提交产品原文说明书。
(三)标签样稿
应当提交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样稿,内容应当符合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【xiè】说明【míng】书和标签管【guǎn】理规【guī】定【dìng】》和【hé】相关法规【guī】、规章、规范性文【wén】件、强【qiáng】制性标准【zhǔn】的要求【qiú】。
(四)其他资料
如适用,提交对产品信息进行补充说明的其他文件。
六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
(一)综述
申请人【rén】应当承诺已按【àn】照相【xiàng】关法规要求建立相应【yīng】的质【zhì】量管【guǎn】理体系,随时【shí】接受质量管理【lǐ】体系核查。
(二)章节目录
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,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。
(三)生产制造信息
1.产品描述信息
器械工作原理和总体生产工艺的简要说明。
2.一般生产信息
提供生产器械或其部件的所有地址和联络信息。
如适用,应当提供外包生产、重【chóng】要组【zǔ】件或原材【cái】料的生产(如动物组织和药品)、关键【jiàn】工【gōng】艺过程【chéng】、灭菌【jun1】等情况的所有【yǒu】重【chóng】要供应商【shāng】名称和【hé】地址。
(四)质量管理体系程序
用【yòng】于建立【lì】和维护【hù】质【zhì】量【liàng】管理体系的高层级【jí】质量管【guǎn】理体系程序,包括质量手册、质量方针、质量【liàng】目标和【hé】文件及记录【lù】控制程序。
(五)管理职责程序
用于通过【guò】阐述【shù】质量【liàng】方针、策划、职责/权限【xiàn】/沟通和管理评审,对建立和维护质量【liàng】管理体系形【xíng】成管理保证【zhèng】文件【jiàn】的程序。
(六)资源管理程序
用【yòng】于为实施【shī】和【hé】维护质【zhì】量管理体系所形成足够资源(包【bāo】括【kuò】人力资源、基【jī】础设施和工作环境)供应文件的【de】程序。
(七)产品实现程序
高层级的产品实现程序,如说明策划和客户相关过程的程序。
1.设计和开发程序
用于形【xíng】成从项目初始至【zhì】设【shè】计转换的整个【gè】过程【chéng】中【zhōng】关于产品设计的系【xì】统性和受控【kòng】的开发过程文【wén】件的程序。
2.采购程序
用于【yú】形成符合已制【zhì】定的质量和/或产品【pǐn】技术参数【shù】的采购产品【pǐn】/服务文件的【de】程【chéng】序。
3.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
用于形【xíng】成受控【kòng】条件下【xià】生产和服务【wù】活动文件的程【chéng】序【xù】,这些【xiē】程【chéng】序阐述诸如【rú】产【chǎn】品的清洁和污染的控制、安装和服务【wù】活动、过【guò】程确认、标识和可追溯性等问题。
4.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
用于形成质量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体系【xì】运行【háng】过程中【zhōng】所使用的监【jiān】视和测【cè】量设备已受控并【bìng】持续符合既定要求文【wén】件的程序。
(八)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、分析和改进程序
用于形成如何监视、测量、分析和改进以【yǐ】确保【bǎo】产品和【hé】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【xìng】,并保持质【zhì】量管理【lǐ】体系有效性的文件的程【chéng】序。
(九)其他质量体系程序信息
不属于上述内容,但对此次申报较为重要的其他信息。
(十)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文件
根据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程序,申请人应当形成相关质量【liàng】管理【lǐ】体【tǐ】系【xì】文件【jiàn】和记录。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提交下【xià】列资料,在质【zhì】量管理体系核查时【shí】进行检查。
1.申请人基本情况表。
2.申请人组织机构图。
3.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、生产区域分布图。
4.生产过程有净【jìng】化要【yào】求【qiú】的,应当提供有资质【zhì】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【jìng】检【jiǎn】测报【bào】告(附平面布局【jú】图)复印【yìn】件。
5.产品生产【chǎn】工艺【yì】流程图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标明主要控制点与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及主要原【yuán】材料、采购件的来源及【jí】质量控制方法。
6.主要【yào】生产设【shè】备和检验设备(包括进货检验、过【guò】程检验【yàn】、出厂最【zuì】终检验所需【xū】的相关设备;在净化【huà】条件【jiàn】下【xià】生产的,还应当提供环境【jìng】监【jiān】测设【shè】备)目录。
7.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。
8.如【rú】适【shì】用,应当提供拟核查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在生产条件、生【shēng】产工艺等方面的对【duì】比【bǐ】说【shuō】明【míng】。